根据税法的规定,企业的技术转让所得可以享受减免税优惠。请问,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税优惠的技术转让所得有哪些条件限制?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 111号)的规定,享受所得税税收优惠的技术转让所得,必须符合下列三个条件:一是必须是居民企业的技术转让,而且技术转让的范围仅限于居民企业转让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不包括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承包等技术性服务收入。二是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行为,是指居民企业转让其拥有符合通知范围技术的所有权、或五年以上(含五年)全球独占许可使用权的行为。不包括居民企业从其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三是技术转让应签订技术转让合同。其中,境内的技术转让须经省级以上(含省级)科技部门认定登记,跨境的技术转让须经省级以上(含省级)商务部门认定登记,涉及财政经费支持产生技术的转让,需省级以上(含省级)科技部门审批。居民企业取得禁止出口和限制出口技术转让所得,不享受技术转让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