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仅就《印花税暂行条例》中列举的几类合同征收,保理合同,监理合同,与中介机构、律师签订的合同都不在印花税列举的范围之内,因此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政策依据】
《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产权转移书据;
营业帐簿;
权利、许可证照;
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地字[1989]34号)第二条:关于技术咨询合同的征税范围问题
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就有关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订立的技术合同。有关项目包括:1.有关科学技术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软科学研究项目;2.促进科技进步和管理现代化,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技术项目;3.其他专业项目。对属于这些内容的合同,均应按照“技术合同”税目的规定计税贴花。
至于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