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125号),“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括企业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的规定是指不高于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因此对企业供作职工宿舍用具不收房租的单位自有住房属于该政策规定的免税房产,可暂免征收房产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125号),“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括企业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的规定是指不高于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因此对企业供作职工宿舍用具不收房租的单位自有住房属于该政策规定的免税房产,可暂免征收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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