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答疑
印花税
1l96q9cmprywl,1mj5tb2ayz5q6,gl94pjabuuxz,1downca7oweyo,9qjrifkccie4,1k87kg94lu0jb,1if807y667b1g,10gcz168x84py,73gsgtso3gia,7zshqfyjbdc0
与境外公司签订技术合同需要代扣印花税吗
发布时间:2012-12-20   
免责申明:本站自编内容版权所有,不得转载;部分内容转载自报刊或网络,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相关方请通知我们(tfcj@tfcjtax.com,051086859269),我们将及时处理!本网站登载的财税法规政策请以官方发布的为准;本网站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之目的,所有文章内容与观点并不代表本站观点、立场,我们不对其准确性、合规性负责!如用于实务操作等等其他任何目的,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法律责任与本站无关!
  某境内企业与境外公司签订了技术合同,境内外企业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境内企业是否需要履行代扣代缴印花税的义务?企业财务人员对此比较困惑。
  对于这类合同,从印花税的角度而言,首先,需判断合同种类是否属于应税合同。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一款对于应税凭证的界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技术合同显然属于应税合同范围。
  其次,需要判定该合同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二条对上述规定作了进一步解释,即条例第一条所说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是指在中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的凭证。上述凭证无论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书立,均应依照条例规定贴花。同时,第十四条规定,条例第七条所说的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是指在合同的签订时、书据的立据时、账簿的启用时和证照的领受时贴花。如果合同在国外签订的,应在国内使用时贴花。第八条规定,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中解答“怎样理解印花税施行细则中合同在国外签订的,应在国内使用时贴花的规定”时,指出“合同在国外签订的,应在国内使用时贴花”,是指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征税的合同在国外签订时,不便按规定贴花,因此,应在带入境内时办理贴花完税手续。
  根据上述规定,对于与境外公司签订的合同,无论签订地点是在中国境内还是境外,该合同签订的双方均应就各执的一份进行贴花,即签订合同的双方均应作为印花税的纳税人。
  最后,再来看境内企业是否有代扣代缴义务。
  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以下简称贴花)的缴纳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根据上述规定,印花税应由纳税人自行计算、自行完税,并未规定法律意义上的扣缴义务人,对于法律、行政法规未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义务的单位,不能擅自履行扣缴义务,境内企业应告知境外企业由其自行完税。
 

扫一扫,打开该文章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打印】      【关闭】
版权所有:天赋长江(无锡)税务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长江路169号汇富广场22楼
电话:0510-86855000 邮箱:tfcj@tfcjtax.com
苏ICP备05004909 苏B2-2004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