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出租房产通常会涉及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以下简称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等。
       营业税 
      1.个人将非住用房如店面房、车库等以及土地对外出租的,就其取得的全部租金收入,按照5%计缴营业税。
      2.个人将住房对外出租的,就其取得的全部租金收入,按照3%税率并减半计缴纳营业税。
城建税 
       个人只需就实际缴纳营业税税款按照7%(城市市区)、5%(县城、建制镇)、1%(其他地区)计算缴纳。
        教育费附加 
       个人需就实际缴纳营业税税款的3%计算缴纳教育费附加,就实际缴纳营业税税款的2%计算缴纳地方教育费附加。
       印花税 
       个人将住房对外出租的,免缴印花税;将非居住用房对外出租的,就合同上载明的租金金额,按照1‰的税率计算缴纳印花税。如果在签订合同时只规定了月(天)租金标准而未规定租赁期限,可以在签订合同时先按5元计缴印花税,待以后结算时再按照实际租金计算缴纳印花税。如果双方未签订合同,则根据实际租金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印花税。
        房产税 
       1.个人将住房对外出租的,就其向对方收取的全部租金,按4%的税率计缴房产税。
       2.个人将非住房对外出租的,就其向对方收取的全部租金,按照12%的税率计缴房产税。
       3.个人将承租的房产对外再转租的,不需要缴纳房产税,房产税通常向其出租房产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缴纳。
       城镇土地使用税 
       1.个人将住房对外出租的,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个人将非住房以及土地使用权对外出租的,一律按照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单位税额和土地面积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
       3.个人将承租的房产用于对外出租的,通常不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相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由向该个人出租的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缴纳。
       4.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承租土地使用权用于对外出租或者生产经营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均由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计算缴纳,但是如果个人承租的土地属于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并且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那么就需作为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个人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个人所得税 
        请参阅“个人出租房产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