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答疑
车船税
购买机动船舶如何缴纳车船税
发布时间:2014-10-28  
免责申明:本站自编内容版权所有,不得转载;部分内容转载自报刊或网络,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相关方请通知我们(tfcj@tfcjtax.com,051086859269),我们将及时处理!本网站登载的财税法规政策请以官方发布的为准;本网站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之目的,所有文章内容与观点并不代表本站观点、立场,我们不对其准确性、合规性负责!如用于实务操作等等其他任何目的,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法律责任与本站无关!

问:我公司于今年8月购买了一艘机动船舶,净吨位为515.89吨。该船舶的车船税从何时起计算?是否需要将净吨位四舍五入后确认整数吨位来计算缴纳车船税?

    答:车船税是对我国境内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者征收的一种税。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购置的新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应纳税额为年应纳税额除以12再乘以应纳税月份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船税征管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2号)规定,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涉及的整备质量、净吨位、艇身长度等计税单位,有尾数的一律按照含尾数的计税单位据实计算车船税应纳税额。计算得出的应纳税额小数点后超过两位的可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因此,上述购买的船舶,应从购置的当月即8月起计算应纳车船税,净吨位为515.89吨的,应按照515.89吨作为计税单位据实计算车船税的年度应纳税额。其2014年应纳税额为年应纳税额除以12再乘以5,计算得出的应纳税额小数点后超过两位的可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打印】      【关闭】
版权所有:天赋长江(无锡)税务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长江路169号汇富广场22楼
电话:0510-86855000 邮箱:tfcj@tfcjtax.com
苏ICP备05004909 苏B2-2004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