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答疑
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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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跨境服务可以免征增值税?
发布时间:2015-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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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上述文件规定,能够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跨境应税服务包括:

1、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2、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

3、存储地点在境外的仓储服务;

4、标的物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5、为出口货物提供的邮政业服务和收派服务;

6、在境外提供的广播影视节目(作品)发行、播映服务;

7、提供国际运输和港澳台运输服务但未取得相关资质,或者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国际运输和港澳台运输服务;

8、向境外单位提供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

9、向境外单位提供的下列应税服务:

(1)研发和技术服务(研发服务和工程勘察勘探服务除外)、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设计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除外)、物流辅助服务(仓储服务、收派服务除外)、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服务、远洋运输期租服务、远洋运输程租服务、航空运输湿租服务。

(2)广告投放地在境外的广告服务。

(3)电信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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