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点一点
每年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有相当一部分小型微利企业因对相关政策不了解,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没有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多缴了企业所得税。多缴的税款除了占用流动资金,退回时还要递交资料办理申请手续,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案例说一说
温阿姨东拼西凑地向亲朋好友借了些钱,与以前制衣厂的工友们合作开了一家小型服装加工厂。量体、裁剪、缝纫、熨烫等各项工序都比别人做得好。一年后,温阿姨不仅还清了借款,还小有盈利。新的一年,加工厂的订单又增加了,温阿姨打算增加几台缝纫机,可是由于没有充裕的资金只能搁置这个想法。在一次日常税务检查中,税收管理员经过检查发现,加工厂符合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条件,今年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按20%的税率减半征收,即可适用1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温阿姨一算,企业如果享受这项税收优惠,可以节省一部分税款,用这笔钱加上厂里剩余的流动资金,就可以增加几台缝纫机了。听了税收管理员的提醒,温阿姨和她的工友们都很开心。
税事评一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有关税收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包括查账征收和定率征收(核定征收方式的其中一种)企业,年所得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可按20%的税率减半征收,即可适用1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较25%的法定税率减免60%;年所得在1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的,减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较25%的法定税率减免20%。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无需经税务机关审批或备案,无需提交资料,只需要在预缴申报或汇算清缴时直接填报相关数据及减免税额,即可享受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