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个人通过继承、遗产处分及离婚析产等形式得来住房,出售时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
答:(1)个人转让继承、遗产处分及离婚析产等房屋所取得的收入,允许扣除其相应的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余额按照规定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相应的财产原值,按发生继承、遗产处分及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原价确定。
如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可对其实行核定征税。
(2)个人转让继承、遗产处分及离婚析产等房屋所取得的收入,符合家庭生活自用五年以上唯一住房的,可以申请免征个人所得税。
(3)继承、遗产处分及离婚析产等房屋,其购置时间按照继承、遗产处分及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时间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