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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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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个人所得税新政
发布时间:2016-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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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和引导民间个人投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1号)(以下简称《通知》),将个人以股权、不动产、技术发明成果等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取得的实际收益,由一次性纳税改为分期纳税。随后,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0号)(以下简称《公告》),明确了征纳双方较为关心的征管问题。对于个人投资者来说,这无疑是一重大政策利好。

    一、新政策变化所在

    《通知》明确: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相当于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和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两项业务同时发生,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中的变化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可以分期缴纳税款。《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财产转让所得,按照一次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纳税。但《通知》中明确,纳税人一次性缴税有困难的,可合理确定分期缴纳计划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自发生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行为之日起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业务涉及的个人所得税数额一般较大,这一规定解决了以往个人在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时需要一次性纳税的困难。延期缴纳税款,其目的是为了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个人投资。

    二是现金优先用于缴税。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交易过程中取得现金补价的,现金部分应优先用于缴税;现金不足以缴纳的部分,可分期缴纳。

    三是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范围。《通知》所称非货币性资产,是指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包括股权、不动产、技术发明成果以及其他形式的非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包括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设立新的企业,以及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参与企业增资扩股、定向增发股票、股权置换、重组改制等投资行为。

    二、《公告》中需要关注的事项

纳税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个人所得税以发生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行为并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的个人为纳税人。   

纳税申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缴纳。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不仅可以避免代扣代缴不及时、缴扣数目不清等问题,还可以培养纳税人自觉纳税的意识。

    纳税地点。纳税人以不动产投资的,以不动产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以其持有的企业股权对外投资的,以该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以其他非货币资产投资的,以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

    计税依据。纳税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纳税所得额为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减除该资产原值及合理税费后的余额。非货币性资产原值为纳税人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纳税人无法提供完整、准确的非货币性资产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非货币性资产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依法核定其非货币性资产原值。合理税费是指纳税人在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过程中发生的与资产转移相关的税金及合理费用。

    征收管理。纳税人的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需要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于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之日的次月15日内,自行制定缴税计划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分期缴税备案手续;在分期缴税期间,纳税人的分期缴税计划需要进行变更调整的,应重新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20154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期限未超过5年,尚未进行税收处理且需要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应于《公告》下发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分期缴税备案手续。

    被投资企业应将纳税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入本企业取得股权情况和分期缴税期间纳税人股权变动的情况,分别于相关事项发生后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并协助税务机关执行公务。对纳税人和被投资企业未按规定备案、缴税和报送资料的,要按照《税收征管法》及有关规定处理。

    三、案例分析

    某市张某用金矿采矿权和金矿矿井对某企业进行投资,取得被投资企业30%的股权。金矿采矿权的评估价为3亿元,张某取得金矿采矿权时支付价款1亿元;金矿矿井评估价为2亿元,张某取得金矿矿井时实际支付价款为0.5亿元;金矿采矿权和金矿矿井对外投资的评估费用为0.175亿元。张某以金矿采矿权和金矿矿井对某企业进行投资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 (3-1)+(2-0.5) -0.175]x20%=0.665(亿元)。   

上述业务若发生在201541日前,张某应于转让金矿采矿权、金矿矿井并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之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0.665亿元税款;上述业务若发生在201541日前,期限未超过5年,尚未进行税收处理且需要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张某应于201558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分期缴税备案手续。上述业务若发生在201541日后,张某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合理确定分期缴纳计划,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可以自发生上述应税行为之日起,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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