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研究
增值税
hb0ngq3nva4g,18iiojhxysmb1,jvzzgqpjh0gv,680l4phwt44w,1btgobr9cg799,qp001crs866w
纳税人提供酒店式公寓出租增值税税务处理简析
发布时间:2017-05-18  
免责申明:本站自编内容版权所有,不得转载;部分内容转载自报刊或网络,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相关方请通知我们(tfcj@tfcjtax.com,051086859269),我们将及时处理!本网站登载的财税法规政策请以官方发布的为准;本网站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之目的,所有文章内容与观点并不代表本站观点、立场,我们不对其准确性、合规性负责!如用于实务操作等等其他任何目的,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法律责任与本站无关!

作者:李冼

编者按:在实务中,纳税人提供酒店式公寓出租业务,业务方式不同,缴纳增值税也不一样。现简要分析如下,由于水平有限,若有不当之处,还请海涵,并敬请指正。

 

案例概况

如意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如意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4月将该公司的部分房间以酒店式公寓进行长(短)租形式出租,并取得租金收入106万元。如何进行增值税税务处理?

 

税务分析

一、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

二、实务分析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以长(短)租形式出租酒店式公寓并提供配套服务的,按照住宿服务缴纳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十五条规定,应税行为的适用税率为:

1)销售不动产、不动产租赁服务、土地使用权、运输服务、基础电信服务和邮政服务,税率11%

2)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17%

3)其他应税行为,税率6%

4)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

可见,纳税人以长(短)租形式出租酒店式公寓并提供配套服务的,按照住宿服务缴纳增值税。需要同时注意以下几点:

1.以长(短)租形式出租酒店式公寓。

2.出租公寓的同时,提供酒店式配套服务,按照住宿服务缴纳增值税;出租公寓但不提供酒店式配套服务的,不得按照住宿服务缴纳增值税。

3.一般纳税人按住宿服务适用6%的税率缴纳增值税;小规模按住宿服务适用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三、案例解析

根据案例资料:如意公司以酒店式公寓进行长(短)租形式出租,并提供酒店式配套服务,并取得租金收入106万元。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规定按住宿服务以6%缴纳增值税。确定销项税额6万元(=106/(1+6%)*6%)。

如果不提供酒店式配套服务,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规定应按不动产租赁服务11%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打印】      【关闭】
版权所有:天赋长江(无锡)税务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长江路169号汇富广场22楼
电话:0510-86855000 邮箱:tfcj@tfcjtax.com
苏ICP备05004909 苏B2-2004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