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答疑
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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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的车险赔付支出进项税如何从销项税中抵扣?
发布时间:2019-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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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提供保险服务的纳税人以实物赔付方式承担机动车辆保险责任的。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的赔付方式是由保险公司将投保车辆修理至恢复原状。在车辆出险后,保险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向修理厂购买修理服务并支付修理费。

这种情况下,由于修理服务的实际购买方为保险公司,修理厂向其开具修理费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可以按规定从保险公司销项税额中抵扣。

2)提供保险服务的纳税人以现金赔付方式承担机动车辆保险责任的。保险合同约定,在车辆出险后,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支付赔偿金,由被保险人自行修理,或替被保险人联系修理厂对出险车辆进行维修,并将原应支付给被保险人的赔偿金转付给修理厂。

这种情形下,由于修理服务的接受方是被保险人而不是保险公司,不属于保险公司购进车辆修理劳务,即使保险公司代被保险人向修理厂支付了修理费并取得相关发票,也不能将其作为保险公司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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