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经核准延期办理前款规定的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本公众号在13号的《申请延期申报操作并不复杂,但要争取少核定点预缴税款》文章中上传延期申报网上申请的操作视频,同时发出提醒,纳税人最好与管理员作个沟通,如实陈述本期实际经营情况,特别是1月份的开票数据(税控盘没在手上没关系,可以叫管理员查“发票底账系统”),在这“抗疫”的非常时,争取税局少核定一点预缴税款。
事情有了进展,为了做好疫情防控,税局可能发出通知,对纳税人在网上申请延期申报的,窗口审核岗可暂不预缴税款(预缴税款输入0),在延期时限前一次申报正常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