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没有缴费,可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1年我省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
文件依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皖人社发〔2020〕11号)
答: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没有缴费,可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1年我省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
文件依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皖人社发〔2020〕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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