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答疑
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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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客票,是否只有注明旅客身份信息才能作为进项税抵扣凭证?
发布时间:2020-11-1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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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规定,目前暂允许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公路和水路等其他客票,作为进项税抵扣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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