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风险
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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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公司刚发现12月开的专用发票有几份的收款人、复核人、开票人为同一人,问是否有抵扣风险?
发布时间:2021-01-15  来源:与老板说税 作者:小羊税悟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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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税法上没有规定不能是同一个人,会计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来说,开票人和复核人不能是同一个人。所以,实务中最好不要是同一个人,但即使是同一个人也不存在不能抵扣进项税方面的问题。

 

知识拓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因此,收款方开具发票,填写项目应齐全,填写内容应真实。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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