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风险
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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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特别注意携带空白发票、税控盘异地开具发票存在的涉税风险!
发布时间:2021-02-09  来源:郝老师说会计 作者:郝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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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一

企业应特别注意携带空白发票、税控盘异地开具发票存在的涉税风险!不允许跨区域携带空白发票,自然就不允许跨区域开具。

提醒二

携带空白发票或者税控盘异地开票,违反了发票管理办法、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办法,带来税务罚款的风险。

参考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9221号)第四十一条规定:“防伪税控企业未按规定使用保管专用设备,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未按规定使用和保管专用发票处罚:  

(一)因保管不善或擅自拆装专用设备造成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二)携带系统外出开具专用发票。”

  因此,不可以将防伪税控系统携带外出开具专用发票。

参考二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的规定,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禁止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看看广东税务局答复

问:可以不可以携带省外税控盘在广东本地开具发票(异地办公)

回复日期:2019-11-15

来源:广东省税务局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的规定,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禁止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的规定,《办法》第二十六条所称规定的使用区域是指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税务局规定的区域。

此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普通发票管理实施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1号)的规定,除另有规定外,未经广东省税务局批准,不得携带空白发票跨地市使用,发票仅限于领用单位和个人在本市内开具。跨县(市)、区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参照上款规定。

因此,您司应按上述规定开具及使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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