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答疑
增值税
ze7z1vs3ggt5,tvtz2g1xbrzi,12cu94e9rm06m
现在已经是4月份了,餐饮业“免税”优惠已经没有了,不能再开“免税”的发票了
发布时间:2021-04-13   来源:一品税悦 
免责申明:本站自编内容版权所有,不得转载;部分内容转载自报刊或网络,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相关方请通知我们(tfcj@tfcjtax.com,051086859269),我们将及时处理!本网站登载的财税法规政策请以官方发布的为准;本网站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之目的,所有文章内容与观点并不代表本站观点、立场,我们不对其准确性、合规性负责!如用于实务操作等等其他任何目的,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法律责任与本站无关!

问:今年4月初,我和客户去一个饭店吃饭,吃完饭结账的时候,开了一张发票,这个饭店开出的发票的税率为“免税”,于是,我跟开票人员说,这个发票开的有问题,现在已经是4月份了,餐饮业“免税”优惠已经没有了,不能再开“免税”的发票了,应该开带有税率/征收率的发票,那个开票人员说,我们没接到公司财务的通知,我们一直都是这样开的。那么,一直这样开就是对的吗?

 

答:我们看一下政策依据吧:依据: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2021年第7号公告规定,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331日。也就是说,从202141日起,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应按规定征收增值税。

 

扫一扫,打开该文章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打印】      【关闭】
版权所有:天赋长江(无锡)税务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长江路169号汇富广场22楼
电话:0510-86855000 邮箱:tfcj@tfcjtax.com
苏ICP备05004909 苏B2-2004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