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2021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电子税务局已按新政策,计算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栏次。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2021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电子税务局已按新政策,计算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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