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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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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有哪些财税规定?
发布时间:2021-05-07  来源:一品税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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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从事工商经营,经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按照现行政策规定,个体工商户有以下财税特征:

 

一、个体工商户的投资人要承担无限责任

 

按照《民法典》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同,个体工商户的投资人对于经营期间形成的债务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没有特殊限制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四条规定:国家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市场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则。 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进入的行业的,登记机关应当依法予以登记。

 

个体工商户作为市场经济主体,与有限公司等企业主体的市场地位是平等的,其准入门槛在法律层面是一致的。

 

三、 个体工商户可以不开设银行账户

 

个体工商户可以不开设银行账户,而由投资人个人的银行账户进行收付款项;而有限公司必须设立独立的银行账户,且要保持资金独立性,不可与投资人财产混同。

 

提示: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 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

第十六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分别核算生产经营费用和个人、家庭费用。对于生产经营与个人、家庭生活混用难以分清的费用,其4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费用,准予扣除。

 

四、无法转让、不能对外投资

 

个体工商户无法转让,只能注销;也不能对外投资,成为公司的股东;也不能设立分支机构。

 

五、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建账

 

 按照《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复式账:

 

 ()注册资金在20万元以上的。

 

 ()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4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6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80000元以上的。

 

 ()省税务机关确定应设置复式账的其他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简易账,并积极创造条件设置复式账:

 

 ()注册资金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

 

 ()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15000元至40000元;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30000元至60000元;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40000元至80000元的。

 

()省税务机关确定应当设置简易账的其他情形。

 

六、个体工商户的增值税政策

 

个体工商户可以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也可以作为小规模纳税人。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规定:“第三条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若个体工商户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可以享受月销售额15万元(季度45万元)以下免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因此,与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相比,个体工商户的增值税政策,并无特殊规定。

 

七、个体工商户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和残保金

 

 个体工商户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也无需缴纳残疾人就业保证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第二条规定,保障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2条,将民办非企业单位界定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缴纳的资金。

八、个体工商户的业主与其投资的个体工商户之间的房产、土地的权属转移免契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等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2号)第六条第一款规定: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将其个人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移至个体工商户名下,或个体工商户将其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回原经营者个人名下,免征契税。

 

九、个体工商户业主取得的收入按“经营所得”申报个税,不是按工资薪金。

 

按照《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的规定:“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个体工商户的业主从个体工商户取得的收入为经营所得,如果取得名义上的工资薪金收入等综合所得,是不能税前扣除的,要并入最终的经营所得一并征收个人所得税。

 

十、个体工商户个税减半了,如何申报?

01

我是一名个体工商户纳税人,什么情况下能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以及《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规定,自202111日至20221231日,个体工商户预缴与汇算清缴时均可享受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以下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02

有哪些申报途径呢?

答:您可以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扣缴端自行申报或到所在地税务大厅窗口进行申报。

03

我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如何申报?

答:您在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后,选择上方【生产经营】功能模块,系统将自动提示减半征收减免事项填写顺序。

  

点击【生产经营】后跳转至【预缴申报编辑界面】,依次填写申报信息,点击第十三项“减免税额”右方红色编辑按钮。

  

进入【减免扣除明细】界面,选择“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减免事项,系统将自动带出减免金额。确认减免信息无误后点击【确认】即可完成申报。

  

04

我没有下载扣缴端该如何操作进行申报呢?

答:您可以选择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自行申报,登录进入WEB端后,在页面正上方点击“我要办税”,点击“税费申报”栏中对应申报表,也可以在首页下方“常用业务”栏中,点击对应申报表后,进入经营所得申报界面:

  

  

具体填报方式如下:

#1

进入申报表后,选择申报年度:

  

#2

在“录入被投资单位信息”界面,点击“被投资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右方的“点此搜索”按钮:

  

#3

输入被投资单位纳税人识别号及选择被投资单位所在地,点击“搜索”,系统自动识别出被投资单位信息,选择对应的被投资单位,点击“确认添加”:

  

#4

选择税款所属期起止后,点击“下一步”:

  

#5

录入“收入总额”、“成本费用”等信息,选择“是否有综合所得申报”后,点击下一步:

  

#6

核对税款信息,系统将自动提示减半征收减免事项,并根据申报金额自动生成减免税额:

  

注意:减半征收减免金额的计算方式为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一百万的按实际金额计算减免,超过一百万的按一百万计算。若您还享受了其他优惠,则先扣除其他政策减免税额,再享受本次出台的减半优惠。

举例说明如下:

如果您2021年应纳税所得额为8000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500),同时可以享受残疾人政策减免税额2000元,那么该项政策您可享受的减免税额=[80000×10%-1500-2000]×(1-50%=2250元。

 

如果您2021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200000元(适用税率35%,速算扣除数65500),同时可以享受残疾人政策减免税额6000元,那么该项政策您可享受的减免税额=

[1000000×35%-65500-6000×1000000÷1200000]×(1-50%=139750元。

 

如您对申报金额进行更正,则系统会根据最新申报金额重新计算减免额度。

  

#7

确认申报信息后,点击“提交”即可完成申报。

  

#8

提交成功后点击“立即缴款”,进入缴款页面:

  

#9

勾选对应的税款项目,点击“立即缴款”:

  

#10

选择相应的支付方式后,进行缴款即可。

  

来源:建筑财税频道、四川税务、会计家、财税速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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