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疫情影响,激发经济活力,今年国家又出台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今天我们来梳理个体工商户涉及的优惠: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在15万(季度45万)以下的,免税。(此前是10万)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保持1%征收率至2021年底。
3、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案例1:
工业个体户赵某,增值税按季纳税,个人所得税按10%应税所得率核定征收。每季度销售额40万元。
增值税:全免
个人所得税:
所得额:160 * 10% = 16万
所得税:(16万 * 20% - 10500)* 50% = 10750
两税合计:10750
案例2:
商业个体户钱某,增值税按季纳税,个人所得税按10%应税所得率核定征收。每季度销售额(含税)50万元。
增值税:50万*4 /1.01 * 1% = 19802
个人所得税:
所得额:50万*4 /1.01 * 10% = 198020
所得税:(198020 * 20% - 10500)*50 = 14552
两税合计:34354
案例3:
娱乐业个体户孙某,增值税按季纳税,个人所得税按30%应税所得率核定征收。每季度销售额(含税)120万元。
增值税:120万*4 /1.01 * 1% = 47525
个人所得税:
所得额:120万*4 /1.01 * 30% = 1425742
所得税:(1000000 * 35% - 65500)* 50% = 142250 ,425742 * 35% = 149009,142250+149009=291259
两税合计:338784
PS:
1、个人所得税计算时,要注意:100万以下是税额减半优惠,而不是所得额减半优惠。由于累进税率的存在,两者有较大的差异。
2、个别省对个人所得税有跟随增值税免征的优惠,此处不做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