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答疑
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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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是否需要申报个人所得税?
发布时间:2021-06-29   来源: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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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第二条相关规定,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可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目前,我省未有具体公务费用扣除标准。那个人取得的车补和通讯补贴是否全额并入工资,按照工资薪金征收个人所得税呢?

 

 

答:我省目前却无具体的扣除标准,所以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应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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