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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45万以下免征增值税,申报攻略请收好
发布时间:2021-07-15   来源:上海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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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今天是征期最后一天,大家已经完成申报了吗?申税小微为大家整理了几类申报表填写情况,结合案例一起来看看吧~(以下案例均默认纳税人选择享受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01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开普票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免征增值税

申报时,将不含税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0行“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和第9行“免税销售额”中。

案例:A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季度申报,20214-6月共开具1%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454500元。

分析:A公司2季度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为454500/(1+1%)=450000元,未超过季度销售额450000元,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本期免税额为13500元(450000*3%)。

  

02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除销售不动产以外,自开普票季度销售额超过了45万,应全额申报缴纳增值税

由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12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可继续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当将不含税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3行“其他增值税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和第1行“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栏次中,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8行“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举例:B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季度申报,20214-6月共开具1%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505000元。

分析:B公司2季度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为500000元(505000/(1+1%)),超过季度销售额450000元,应全额缴纳增值税政策。但可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因此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应为10000(500000×2%),应纳税额为5000元(500000*1%)。

  

  

03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了部分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增值税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那么专用发票部分应申报缴纳增值税,普通发票部分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

申报时,专用发票部分应当将不含税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2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和第1行“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栏次中,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8行“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普通发票部分将不含税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0行“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和第9行“免税销售额”中。

举例:C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季度申报,20214-6月代开了1%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101000元,代开发票时已预缴税款”,开具1%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353500元。

分析:C公司2季度专票不含税销售额为100000元(101000/(1+1%)),即使未超过季度销售额450000元,这部分也应缴纳增值税政策。但可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因此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应为2000(100000×2%),应纳税额为1000元(100000*1%)。

普票部分不含税销售额为350000元(353500/(1+1%)),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本期免税额为10500元(35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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