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答疑
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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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岁以内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税扣除,谁能享受?如何实施?
发布时间:2021-07-29  来源:轻松财税 作者:彭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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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本人估计3 岁以内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税扣除,将与现有的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进行无缝衔接,即3岁以内可以扣除照护费用、3岁以上可以扣除“子女教育”。照护费用也许是采用“子女教育”一样的定额扣除。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规定:

 

第五条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第六条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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