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答疑
财务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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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资本方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时,社会资本方在PPP项目建造期间形成的合同资产应当如何列报?
发布时间:2021-08-13  来源:会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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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和《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相关规定,对于社会资本方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的部分,在相关建造期间确认的合同资产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无形资产”项目中列报;对于其他在建造期间确认的合同资产,应当根据其预计是否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变现,在资产负债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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