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答疑
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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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开发费加计扣除形成的年度亏损,可以结转以后年度弥补吗?
发布时间:2021-08-04   来源:轻松财税 作者:彭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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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企业经营亏损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部分形成亏损的,均可用以后年度应税所得弥补,弥补亏损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其中,自201811日起,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最长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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