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是的,设备湿租业务应根据《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十六规定:纳税人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并配备操作人员的,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而印花税应根据合同及条款内容性质确定是租赁合同还是建筑施工合同,如果合同只是租赁设备和机手,按时间计算费用的,按租赁合同计算印花税;如果合同是约定完成一定工程量,按工程量计算报酬的,则应按建筑工程计算印花税。
答:是的,设备湿租业务应根据《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十六规定:纳税人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并配备操作人员的,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而印花税应根据合同及条款内容性质确定是租赁合同还是建筑施工合同,如果合同只是租赁设备和机手,按时间计算费用的,按租赁合同计算印花税;如果合同是约定完成一定工程量,按工程量计算报酬的,则应按建筑工程计算印花税。
扫一扫,打开该文章
版权所有:天赋长江(无锡)税务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长江路169号汇富广场22楼 电话:0510-86855000 邮箱:tfcj@tfcjtax.com 苏ICP备05004909 苏B2-20040047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