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答疑
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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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法》实施后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
发布时间:2021-08-24  来源:湖北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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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契税法》第九条规定,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

因此,纳税人要根据土地、房屋权属合同签订时间来判断适用税率。比如适用于家庭购买首次住房和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根据购房合同签订时间来判断家庭住房套数,是否适用于优惠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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