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① 自然人股权转让中受让方未依法履行扣缴个税义务的。
② 自然人股权转让未依法申报个税和印花税的。
③ 频繁多次转让过股权的。
④ 平价或者0元股权转让的。
⑤ 自然人股权转让签订阴阳合同的。
⑥ 利用合伙企业核定经营所得来降低税负的。
⑦ 自然人股权转让的转让原值确认不正确的。
⑧ 个人因撤资从被投资企业取得的款项属于个税应税收入未依法申报个税的。
⑨ 自然人股权转让中个税和印花税纳税地点不合法的。
⑩ 自然人股权转让中股权转让完成但是尚未支付转让款未依法申报个税的。
以股权抵偿债务属于股权转让行为未依法申报个税的,转让方和受让方在进行股权转让前,签署其他交易合同,比如借贷等,冲抵交易,转移资金。
? 自然人股权赠送未依法履行扣缴个税义务的。
? 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转增股本未依法申报个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