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5.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立合同人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
印花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1988〕财税字第255号)
总结
根据上述规定,在《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的“财产租赁合同”税目中没有列举土地使用权租赁项目,所以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不属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