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研究
印花税
1downca7oweyo
租赁土地使用权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
发布时间:2021-10-27   来源:中税答疑 
免责申明:本站自编内容版权所有,不得转载;部分内容转载自报刊或网络,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相关方请通知我们(tfcj@tfcjtax.com,051086859269),我们将及时处理!本网站登载的财税法规政策请以官方发布的为准;本网站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之目的,所有文章内容与观点并不代表本站观点、立场,我们不对其准确性、合规性负责!如用于实务操作等等其他任何目的,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法律责任与本站无关!

内容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5.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立合同人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

 

印花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1988〕财税字第255号)

 

总结

根据上述规定,在《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的“财产租赁合同”税目中没有列举土地使用权租赁项目,所以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不属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扫一扫,打开该文章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打印】      【关闭】
版权所有:天赋长江(无锡)税务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长江路169号汇富广场22楼
电话:0510-86855000 邮箱:tfcj@tfcjtax.com
苏ICP备05004909 苏B2-2004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