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答疑
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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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2021年7月底发生了一笔广告费支出,款项已经支付给广告公司,但是对方还没有开具发票。在10月预缴申报时,这笔支出可否在税前列支?
发布时间:2021-10-26  来源:上海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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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税前列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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