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答疑
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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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施工的工程,是否都需要预缴增值税?如果不预缴是否存在涉税风险?
发布时间:2021-11-25  来源:郝老师说会计 作者:郝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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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需要看工程额确定,多数都需要异地预缴增值税,但如果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工程额低于45万元不需要在异地预缴增值税。

 

【政策依据】1、国家税务总局《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第17号公告):

 

第十二条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本办法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而自应当预缴之月起超过6个月没有预缴税款的,由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未按照本办法缴纳税款的,由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

 

一、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五、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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