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答疑
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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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从一家小规模纳税人公司收购农产品用于生产13%税率的货物,并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可以按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吗?
发布时间:2021-11-18  来源:黔南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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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你公司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的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生产13%税率的货物,符合上述规定的,可以根据规定程序,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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