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需要并入工资,按照“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因此,在某些单位根据员工取得职称、从业资格等发放的各类津贴或奖励等,都是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组成部分,需要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
答:需要并入工资,按照“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因此,在某些单位根据员工取得职称、从业资格等发放的各类津贴或奖励等,都是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组成部分,需要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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