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答疑
企业所得税
1b5vpmkg5g8rf,1ca66u9t4oo0z,j1i0esp2tqhp
税前补亏年限由5年变为10年,前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是否调整?税前亏损弥补年限由5年变为10年,递延所得税资产是否调整,前期的?
发布时间:2022-02-28   来源:轻松财税 作者:彭怀文 
免责申明:本站自编内容版权所有,不得转载;部分内容转载自报刊或网络,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相关方请通知我们(tfcj@tfcjtax.com,051086859269),我们将及时处理!本网站登载的财税法规政策请以官方发布的为准;本网站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之目的,所有文章内容与观点并不代表本站观点、立场,我们不对其准确性、合规性负责!如用于实务操作等等其他任何目的,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法律责任与本站无关!

答:《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二十条规定:“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应当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应当转回。”

 

因此,在税法规定的税前补亏年限变长以后,原本按照5年补亏年限将得不到税前弥补机会而冲减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后发现补亏年限变长后“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对于已经减记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应当转回。

 

扫一扫,打开该文章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打印】      【关闭】
版权所有:天赋长江(无锡)税务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长江路169号汇富广场22楼
电话:0510-86855000 邮箱:tfcj@tfcjtax.com
苏ICP备05004909 苏B2-2004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