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新购进”中的“新”字,只是区别于原已购进的固定资产,不是规定非要购进全新的固定资产。
这里的购进包括以货币形式购买、自行建造,排除了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形式。固定资产包括购进的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也就是购买二手设备、器具)。
参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的的解读:明确“购进”的概念。取得固定资产包括外购、自行建造、融资租入、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多种方式。公告明确 “购进”包括以货币形式购进或自行建造两种形式。将自行建造也纳入享受优惠的范围,主要是考虑到自行建造固定资产所使用的材料实际也是购进的,因此把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也看作是“购进”的。此外,“新购进”中的“新”字,只是区别于原已购进的固定资产,不是规定非要购进全新的固定资产,因此,公告明确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包括企业购进的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该项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