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22年第3号公告规定,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申报期上月末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的,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申报前,可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后确定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的一般纳税人,自办理汇算清缴的次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不得再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按次申报的,自首次办理汇算清缴确定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之日起至次年6月30日,不得再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综上所述,贵公司只要2月份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即便在3月办理了首次汇缴申报。3月申报还是能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的。但从4月开始至次年6月30日不得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