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并购交易中,股权转让不需要开具发票,资产重组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可以开具不征税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文件《附件: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规定,下列“不征税”项目税收分类编码表:
600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不征税项目):用于纳税人收取款项但未发生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情形。
607资产重组涉及的不动产(资产重组涉及的不动产)
608资产重组涉及的土地使用权(资产重组涉及的土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