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春暖花开,又到了春耕时节,农民伯伯又要在田间地头忙碌起来了。关于农业生产方面有哪些税收优惠的福利呢?小编今天来给大家说一说。
内容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91号)
2.农膜免征增值税。
3.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农药、农机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
4.自2007年7月1日起,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7〕83号)
5.占用耕地建设农田水利设施的,不缴纳耕地占用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八号)
6.自2008年6月1日起,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8〕56号)
7.自2017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
8. 以“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生产的企业,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的有关规定,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号)
总结
从事农业生产的纳税人可以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判断是否可以享受上述优惠,精准享受国家的一系列“惠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