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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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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可以减半征收,你享受了吗?
发布时间:2022-03-08  来源:中税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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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听说个体工商户的个人所得税可以减半征收,大家知道了吗?

 

内容

一、适用主体仅指个体工商户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适用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的范围包括:

 

(一)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

 

(二)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三)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四)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五)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需要注意的是,本项新政的主体仅包括个体工商户,并非适用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计税方式的全部纳税人。

 

二、如何计算减免税额

 

(一)没有享受其它税收优惠政策

 

1.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

 

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50%

 

2.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的

 

减免税额=100万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50%)

 

(二)同时享受减半征收所得政策和其他税收优惠政策

 

1.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

 

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其他政策减免税额)×(1-50%

 

2.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的

 

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0%

 

(三)多处取得经营所得

 

若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2号)

 

举例说明:纳税人李某是同时经营了A店和B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其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50万元和80万元,李某在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应将两处应纳税所得额合并,视为一处所得计算税收优惠。那么李某可以享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

 

案例/解析

问:听说个体工商户的个人所得税可以减半征收?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2号),202111日至202212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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