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贵公司如果属于符合规定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号)施行前已缴纳的属于2022年1月的可缓缴税费的,可以自愿选择申请办理退税(费)并享受缓缴政策。
答:贵公司如果属于符合规定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号)施行前已缴纳的属于2022年1月的可缓缴税费的,可以自愿选择申请办理退税(费)并享受缓缴政策。
扫一扫,打开该文章
|
版权所有:天赋长江(无锡)税务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长江路169号汇富广场22楼 电话:0510-86855000 邮箱:tfcj@tfcjtax.com 苏ICP备05004909 苏B2-20040047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