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答疑
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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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是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如果我上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那么本年是不是就不需要给二级分支机构分配税款了?如何进行操作。
发布时间:2022-04-22   来源:天津税务 作者:陈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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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陈林峰]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57号公告文件规定,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您可到办税服务厅在汇总纳税企业信息备案中维护相关分支机构信息,即可实现不再进行税款分配。[2022-04-21 15:58:08 ]

【东方税语】

分支机构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一定要合并报税才可以享受。根据规定,企业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其各分支机构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依据合计数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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