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答疑
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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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疫情原因,我们公司好多产品由于物流问题无法销售给外地客户,现在只得在当地市场降价出售了,这部分降价损失大约200万元,能否税前扣除?
发布时间:2022-04-11  来源:郝老师说会计 作者:郝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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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税前扣除的。企业降价出售商品,不属于汇缴年报A105090中的资产损失,不需要填报A105090《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说明:

企业降价出售商品,属于疫情原因,无需去税务局备案,属于有正当理由。

参考一:

《企业所得税法》第8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参考二:

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512 ) 第三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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