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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加计抵扣1%的问题?
发布时间:2022-04-20  来源:二哥税税念 作者:二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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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销售货物都是13%税率,但是农产品等23项货物除外,这些基本是涉及民生日常的,税率是9%

 

农产品包括粮食类,小麦、稻谷、玉米、高粱、谷子、大麦、燕麦、面粉、米、玉米面、渣、切面、饺子皮、馄饨皮、面皮、米粉、挂面、干姜、姜黄、玉米胚芽等。

 

当然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各种熟食品,税率为13%

 

读者加工小米,我问了其适用9%的税率。

 

那么抵扣问题: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买价 *扣除率

 

图表整理

在实务操作中,大家经常会搞不清楚不同情形下该如何适用9%10%的扣除率,下面我们通过一张简单的图表,就可以对不同情形更清楚明白的区分了。

  

举例说明

2019年8月,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非农产品深加工企业,未采用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取得流通环节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注明的税额3万元,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4万元,另取得农产品收购发票上面注明的买价为2万元,则该企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是多少?


解析

1、取得流通环节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扣除。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3、取得农产品收购发票,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计算

进项税额=4*9%+2*9%=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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