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州警方公布了十大经济犯罪典型案例,其中一个案例就涉及某创业服务企业以灵活用工、代发薪资、任务众包、财税服务为名义倒卖发票。
>> 陵城警方破获“2.08”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021年以来,德州市公安局陵城分局经侦大队积极践行“靠前一步、主动作为”警务理念,依托警税协作机制,成功破获“2.08”全省首例平台企业涉税犯罪案件,打掉虚开窝点2个,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
经查,自2019年11月至2020年12月,德州某创业服务有限公司通过深圳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的某互联网平台大肆宣传,为其引进有进项发票需求的个人在经济产业园区注册成立空壳公司800余家,进而为受票公司虚开发票,是典型的“互联网+虚开发票”犯罪。该案涉及山东、广东、江苏等24个省、市、自治区的500余家受票公司,涉案增值税发票共计2.7万余份,涉案金额21亿余元。
案例警示:部分企业以身试法,包装成“灵活用工、代发薪资、任务众包、财税服务”等平台干着倒卖发票和非法转账的生意。根本没有发生真实业务,就连场景平台也是虚构,走走形式而已。随着此类违规平台涉税案件的高发,税务、公安等多部门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联合打击行动。相关企业应谨记:伸手必被捉,违法必被究!
同时,我们了解到,今年税务机关对于灵活用工平台、众包平台的税收合规检查是重点。很多平台经济企业今年都收到了税务机关的调查问卷,针对企业开票业务真实性和合规性问题进行梳理。
而在大数据管理下,受票企业也需要提高认识,别存侥幸心理。目前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根据发票大数据在测试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发票)风险管理系统。我们了解到,部分省市已经上线测试,纳税人收到了税务机关通过电子税务局给企业下发的税前扣除凭证风险核实数据,要求企业对于系统检索出来的风险扣除凭证逐条核实,分如下四种情况反馈:
1、可扣除(已扣除)
2、可扣除(待扣除)
3、不可扣除(不符合规定)
4、不可扣除(未收到或未入账)
比如,这个案例中,税务机关将企业接受的一系列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开具的可疑发票要求企业核实。后期,税务机关当然也可以把通过核定征收平台、税务机关自然人代开的大额发票、灵活用工平台开具的发票直接推送受票企业核实。所以,当下接受虚开发票,无论是在增值税,还是在企业所得税领域都面临更强的税收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