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答疑
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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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制造业中型企业,第四季度享受缓缴税款10万元,企业自行计算年度汇算应补缴税款20万,应如何办理2021年度汇算清缴?
发布时间:2022-05-27  来源:河南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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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2号)的规定明确了,享受2021年第四季度缓缴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在办理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年度申报时,产生的应补税款可与2021年第四季度已缓缴的税款一并延后缴纳入库。

因此,您企业应在20225月底前进行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产生的应补税款20万,可与2021年第四季度已缓缴的税款10万一并延后至202210月份缴纳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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