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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一般纳税人开9%的普票出去,那么进来的成本中进项可以抵扣吗?
发布时间:2022-06-09  来源:轻松财税 作者:彭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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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建筑业一般纳税人开具9%普票,说明采用的是一般计税,不是简易计税。

 

建筑业一般纳税人在采用一般计税的情况下,其项目发生成本取得的进项税额可以按规定抵扣。

 

建筑业一般纳税人在采用简易计税的情况下,其项目发生成本取得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政策依据:

 

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 第(四)项、第(五)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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