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提问存在逻辑问题:你如果“未进行处置账务处理”,“出售无形资产确认了营业外收入”,请问“营业外收入”是如何确认或如何来的?难道是直接把收到的钱计入“营业外收入”了?
出售无形资产正确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等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如有)
累计摊销
贷:无形资产
营业外收入(或资产处置损益)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说明: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使用“资产处置损益”,而不是使用“营业外收入”;
2.如果满足技术转让免征增值税条件的,上述会计分录中则没有“应交税费”;
3.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则使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如果是一般纳税人,但是销售的土地使用权,且可以适用简易计税的,则使用“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
综上,您对照上述会计分录,看看您是否遗漏了上述会计分录中的对“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的冲销。如果确实没有冲销的,属于会计差错,应立即应会计差错更正,并按照更正后的财报作为2021年的年度财报进行申报,如果没有其他的税会差异,在按照更正后的财报申报后再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就不需要做特别的纳税调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