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答疑
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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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企业上个月刚购买了一套电子设备,不含税金额1000万元,是不是允许一次性税前扣除?有政策依据吗?
发布时间:2022-07-07  来源:郝老师说会计 作者:郝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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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是的,若是你公司属于中小微企业,那么你公司购买的电子设备由于属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因此允许一次性税前扣除。

 

注意

 

单位价值500万以上的设备器具税前扣除优惠,不是针对所有企业的固定资产,而是仅仅限于中小微企业的固定资产。中小微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

 

  (一)信息传输业、建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2亿元以下;

 

  (二)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亿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亿元以下;

 

  (三)其他行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亿元以下。

 

参考一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2号,以下简称12号公告)规定:中小微企业在202211日至202212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其中,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的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单位价值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

 

参考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5、电子设备,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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