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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应规避的三大问题
发布时间:2022-07-29   来源:德居正财税咨询 作者:牟思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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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自201911日起,逐步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社保由税收部门统一征收,意味着五险入税,税务局采取个税数据与五险数据进行比对的方法,核查企业五险缴纳的合规性,那么公司在缴纳社保中存在一些问题改如何规避,笔者认为至少应重点关注以下三大问题。

 

一、企业在给员工缴纳社保时应避免人员信息不真实、申报工资填写错误的问题。

 

企业缴纳社保填写人员名单时应严格按照编制的工资发放表记账凭证后附的人员明细清单登记。其中聘用的退休人员、临时用工人员、停薪留职期间职工、实习生、灵活就业人员、兼职人员可不纳入企业员工名单缴纳社保。企业在对职工社保申报时应核对企业“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与实际工资总额是否一致,对津贴、补助和奖金发放进行审核。

 

二、企业在变更公司信息或者职工信息变更时应注意社保登记信息变更的问题。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变更经营地址、企业名称或者企业职工信息的变更(如人员增减、身份信息变化)的情况,应在工商信息变更后在社保经办机构、银行、税务局变更信息,社保或医保经办机构完成参保登记信息变更,变更信息通过社保费信息共享平台自动传递至主管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社保或医保经办机构变更信息更新参保缴费信息.

 

三、企业没有应按时在规定渠道申报社保避免漏缴误缴问题。(以下以陕西省西安市为例)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进入“陕西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单位管理→月度自主缴费→申报24小时后登陆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缴纳养老。

 

2)、工伤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直接登陆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按期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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